109學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學生招生鑑定防疫注意事項
一、依據台中市政府公告訊息581-147867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確保參與鑑定之學生及家長健康,敬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請下載並詳閱注意事項(如附件)。
三、重要事項摘錄:
1.參加鑑定學生及陪同家長於鑑定前14天如有出國旅遊紀錄,請立即電話通知承辦學校。
2.試場於鑑定前將進行消毒工作,本次招生鑑定將不開放看考場。考場位置圖將公告於承辦學校網站首頁,並張貼於校園入口或其他顯目地點。
3.鑑定當日參加鑑定學生及陪同家長請戴口罩,且不設置家長休息區。請家長自行尋找通風處休息,且彼此間隔一公尺以上。
4.請學生及陪同家長(僅限1位)提早抵達試場,以進行體溫量測工作。
5.鑑定當日確診、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之學生,不得參加鑑定,請於鑑定前電話通知承辦學校,並得申請退還報名費。
6.鑑定學生如戴口罩,鑑定過程中主試人員查核身分時,將請學生暫時取下口罩。
7.鑑定時,將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以維持教室內通風良好。
- 體溫量測相關措施:
- 家長倘有發燒(額溫≧37.5°C)、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經耳溫槍≧38°C確認者,不得進入校園,由學校人員帶領鑑定學生至試場,並請家長連繫其他人員於鑑定完畢後至試場接送學生。
- 參加鑑定學生如有發燒(額溫≧37.5°C)、咳嗽等症狀,經耳溫槍≧38°C確認者,一律戴口罩,請就醫或在家休養。
- 體溫量測正常(額溫<37.5°C)者,家長於右手手背上蓋章,參加鑑定學生由承辦學校於鑑定入場證右上角貼貼紙或於學生右手手背上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