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中港高中「優質中港、繽紛校園」二十週年校慶
校園寫生比賽辦法
ㄧ、主旨:為慶祝二十週年校慶,培養學生欣賞美學,提升人文素養,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依據:本校二十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議。
三、目的:
(一)培養與鼓勵學生美育素養及技能,藉由欣賞與描繪校園景觀,融入愛校意識,展現校園之美。
(二)增進校園與社區之藝術氛圍,培養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本校美術教育,藉由學校與社區結合,提供社區民眾親子藝文活動機會。
(三)啟發本校學生與社區學童對繪畫之興趣,培養其人文素養。
四、主辦單位:本校輔導工作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本校藝術與人文領域。
六、比賽時間:102年10月20日08:00~12:00。
七、參加對象:小學三年級至高中三年級,凡對寫生繪畫活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八、比賽地點:中港高中校園
九、比賽方式:分高中組、國中普通班組、國中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等5組。
十、報名方式:102年10月11日(五)前,填妥報名表寄送中港高中輔導室(台中市梧棲區文昌路400號),或傳真至04-26570050,報名表可至本校首頁下載或至本校警衛室索取。
十一、作品題材:以中港高中校園景觀或與本校二十週年校慶活動為題材。
十二、注意事項:
(一)比賽當天請參賽者自備畫具與顏料,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發放。
(二)參賽者領取畫紙後將個人報名資料黏貼於畫紙背面資料欄,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做任何記號,否則不予評選。
(三)參賽者須於規定時間及範圍內作畫並且繳交作品。
十三、獎勵:
1.每組各取前三名、優選三名、佳作數名。
2.第一名圖書禮劵800元及獎狀一只。
3.第二名圖書禮劵500元及獎狀一只。
4.第三名圖書禮劵300元及獎狀一只。
5.優選精美獎品及獎狀一只。
6.佳作精美獎品及獎狀一只。
十四、評審及頒獎:凡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本校美術班專任教師評定各組優勝名次,並於11/9(六)二十週年校慶慶祝大會中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