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4 課程諮詢小組計畫

計畫&目標

教育部為協助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置課程諮詢教師,強化對學生之課程輔導諮詢,特依總綱所定有關課程輔導諮詢規定,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全文共8點,並於昨(10)日發布。

依據總綱規定,學生適性選修輔導須搭配課程諮詢及生涯輔導,包括參考性向及興趣測驗、大專院校進路建議的選修課程等。學生每學期應與課程諮詢教師討論,諮詢紀錄應列入學習歷程檔案。教師若擔任課程諮詢教師得酌減教學節數。

為使學校有系統、有步驟辦理「提供學生課程諮詢」相關事宜,教育部規劃透過學校遴選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包括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參加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並於完成研習及取得證明文件後,續由學校籌組之課程諮詢教師遴選會遴選適員擔任課程諮詢教師,並得自課程諮詢教師中遴選1人擔任召集人,統籌規劃及辦理課程諮詢工作。

學生選課期間,課程諮詢教師應參考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團體或個別方式提供學生課程諮詢,倘學生尚有生涯輔導需求,則先由專任輔導教師或導師依其性向及興趣測驗結果輔導後,再由課程諮詢教師提供其個別方式之課程諮詢。學生於完成課程諮詢後,課程諮詢教師將紀錄登載於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自主管理

研習學習內容

C1-4-108年9月19日學習歷程平台-課程諮詢講座研習講義

C1-4-108年11月21日大學招生參採學生學習歷程項目內容簡介講座講義

C1-4-108年12月4日ColleGo!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認識與實作講座講義

研習活動記錄

C1-4-108年9月19日學習歷程平台-課程諮詢講座研習成果

C1-4-108年11月21日大學招生參採學生學習歷程項目內容簡介講座成果

C1-4-108年12月4日ColleGo!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認識與實作講座成果

C1-4-109年3月19日課程學習成果歷程講座成果

C1-4-109年5月14日數學A和數學B的差異性講座成果

C1-4-109年5月20日面對大數據AI與機器人的思維與對策講座成果